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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源市人民医院共享轮椅服务项目采购咨询公告(二次)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6/5/25 作者: 阅读数:164
一、项目名称:河源市人民医院共享轮椅服务项目
二、项目背景
为提升患者及陪护人员就医体验,我院拟在门诊大厅、急诊科等区域配置共享轮椅,通过智能化自助服务,提供便捷便民设施,优化就医流程,提升医院服
务满意度。
三、项目内容
本次招标为共享轮椅的投放、运维及管理服务,由供应商自主制定用户使用收费标准(需满足公告基本标准)。
四、投标人资格要求(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
1、投标供应商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;(逐项提供证明)
五、设备需求及服务要求
(一)设备配置
设备类型 | 数量 | 投放区域 | 分组规则 |
共享轮椅 | 28台 | 门诊大厅、门诊门口、急诊门口、内科大楼、外科大楼 | 共5处:门诊大厅8台、门诊门口6台、急诊门口6台、内科大楼4台、外科大楼4台 |
注意:以上设备配置需求方案为初步规划,具体实施需根据现场实际环境、基础设施条件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最终评估与调整,摆放位置需与院方沟通并得到院方同意。
(二)服务要求及收费标准:(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
(1)支持扫码(微信/支付宝)租借与归还,操作简便,无需下载APP;
(2)信用免押:支持微信和支付宝信用免押扫码租借;
(3)基本收费标准:免费使用时长3小时,之后按1元/小时计费,单日累计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;
(4)设备须自带锂电池供电,禁止接入我院任何电源(包括插座、配电箱等),确保零电费产生;
(5)锂电池安全要求: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锂电池,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因电池问题引发冒烟、起火、爆炸等安全隐患;供应商须提供锂电池的安全检测报告(如第三方CMA/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)及产品合格证书;
(6)运营商需提供设备保险(保额不低于100万元),所有设备须为全新、合规、安全,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;
(7)中标供应商承诺无广告运营、无广告净化租赁界面(提交承诺函);
(8)7×24小时运维响应、备用设备、日常消毒保洁等服务;服务响应时间: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,12小时内解决(提交承诺函);
(9)中选公司承担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,院方不承担连带责任(提交承诺函)。
(三)其他要求
(1)中选公司须为全项目设备缴纳一笔总押金2000元,于合同签订内5天内支付至我院指定账户;
(2)服务期限为2年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;
(3)中标供应商定期巡检,确保可用率不低于95%;
(4)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。
六、报名要求(加盖公章,密封提交一式四份)
(一)资料要求
按照上述要求内容逐项提供(格式自拟,密封封面留有联系方式)。
(二)递交时间:意向供应商须在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8日工作时间(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)。
(三)递交地点:河源市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。
(四)联系人:张工 联系电话:0762-3185219
河源市人民医院
2026年5月25日

